关于做好2021年下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防疫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30浏览次数:208

各学院、考生:

 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笔试将12月18日举行,根据《安徽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皖招委〔2020〕6号)、《安徽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教育考试招生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皖招委〔2020〕3号)、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组考防疫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20〕50号)和《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转发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2021年下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的通知》(皖招考函〔2021〕125号)等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际,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涉考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社会正常秩序,公平公正开展考试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前准备

1.所有考生,特别是来自重点防控地区的考生,请密切关注并严格遵守国家、省、市、学校疫情防控要求,牢固树立防范意识,积极稳妥做好个人防护,健康备考。

2.所有考生在考试前1个月实名认领“安康码”,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在“安康码”界面下,点击“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授权核验个人行程。请务必在“安康码”界面下,每日通过“点击核验”保持绿码状态。

3.考生所在学院负责从考前第14天开始,对每位考生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有问题要及时报告,并严格执行签字制度。

二、考生要求

1.考试前14天身体健康,无发热(腋温<37.3℃、额温<36.8℃)、胸闷、乏力、干咳、腹泻等症状,并持有“安康码”绿码。

2.近28天未接触过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

3.近14天无中高风险地区及国(境)外旅居史或未接触过国(境)外人员。

凡考前考生身体状况异常、监测发现身体状况异常的、未连续14天进行健康状况监测的、筛查发现考前14天内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由学校根据防疫工作要求,结合防疫部门意见,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参加考试的条件,凡不具备相关条件考生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如考生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或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凡筛查发现,考前14天内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等,按当地有关疫情防控规定处理。

4.省外返校人员入校时需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从疫情发生地或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来校人员,必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且到蚌后需立即再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向所在社区报备后实行14天健康监测,期间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10人及以上)。

三、考试期间防疫要求

1.学校在考场所在教学楼入口处设置体温检测点对所有进入考点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同时设置体温异常者复检室等,供检测不合格人员短时休息调整使用。

2.考生赴考途中应加强个人防护。出行时携带两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及考试物品,佩戴好口罩并做好个人防护。非封闭式管理的考生,如乘坐私家车、步行、骑自行车赴考点途中,可不必佩戴口罩。如乘坐出租车或网约车赴考点,乘坐时在后排落座并全程佩戴口罩,下车后应及时做好手卫生。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赴考点,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卫生。途中尽量避免用手接触其他物品,与周围乘客尽可能保持安全距离。如乘坐校车赴考点,宜全程佩戴口罩,保持开窗通风、分散就座,途中避免在车上饮食和用手接触其他物品,下车后做好手卫生。

3.考试当天,考生于考试当天提前1小时到达考场所在教学楼入口处体温检测点,接受体温测量、安康码、新冠疫苗接种证明或新冠疫苗接种禁忌证明、行程码核验等防疫检查,通过后方可进场。

所有进入考试区域的考生必须接受体温测量,接受体温测量时须有序进行,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严格控制行进速度和间距。第一次测量体温不合格的,可适当休息后使用其他设备或其他方式再次测量。仍不合格的,学校依据本地防疫工作要求结合卫生监控、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意见,在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前提下,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参加考试的条件。凡不具备相关条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4.低风险地区的笔试考生在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后由考生自行决定是否佩戴,非低风险地区、备用隔离考场的笔试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

5.所有考生须保持1米以上间距安全、有序进入考场。所有考生必须随时做好手卫生,凡进入考场须使用速干手消毒剂等消毒物品进行手消毒或洗手,随身携带的考试规定以外物品仍须按规定存放在指定地方。

6.考试期间,考生出现发热、胸闷、乏力、干咳、腹泻等症状,须及时报告监考人员。监考人员上报后,由负责研判的专业人员综合研判评估考生是否具备参加考试的条件:(1)凡不具备相关条件考生不得参加本次考试;(2)经综合研判准予参加考试的考生:笔试考生将转移至隔离考场考试。考生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未出考点)所耽误的时间,经省级承办机构批准予以补齐。当考试结束时,由负责研判的专业人员当场简要向所有考生进行解释和说明,避免其他考生恐慌。

7.考试期间学校实行封闭式管理,所有考生在当天考试结束前不得离校。

8.考试结束后,考生须服从监考人员的有关安排。按监考人员的指令有序分批、错时离场,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1米以上。考生将使用过的废弃物品弃置考场出口指定位置。

四、其他要求

1.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及学校相关要求严格执行。

2.请各学院务必将有关要求及时通知到每位考生,并做好相关工作。

蚌埠工商学院

202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