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做好学院学生心理健康工作,更好地帮助有严重心理问题的学生度过心理难关,应早预防、早疏导、有效干预、快速控制学生中可能出现的心理危机事件,降低学生心理危机事件的发生率,减少学生因心理危机带来的各种伤害,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根据《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指导纲要》,因此制定人文与艺术学院学生心理健康管理制度。
一、总体原则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守职业道德规范。以热情、真诚、尊重、关心和理解的态度对待学生,以学生为中心。
(二)尊重学生主体地位,充分调动学生主动性,培养自主自助维护心理健康的意识和能力。严格遵守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中的保密性原则,对心理问题学生的所有资料,在未经学生本人同意的情况下严格保密。未获得学生允许不得对谈话过程进行录音、录像,不得对外提供任何资料。
二、具体方案
(一)成立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领导小组
1、领导小组由学院领导及具体分管教师组成,全体教师参与。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是:全面规划和领导我院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督促相关教师认真履行危机干预工作的职责,为重大危机事件的处理做出决策。
2、各班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主要由辅导员负责心理委员协助,但是全体教师均有责任和义务。各班辅导员应积极协助心理健康负责老师做好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
做好学生心理危机早期预警工作,做到对学生的心理状况变化早发现,早通报,早评估,早治疗,信息畅通,快速反应,力争将学生心理危机的发生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普查和排查制度
1、学院结合学生每学年对全院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测评,根据测评结果筛选出心理危机高危个体,登记档案,由辅导员先行做好危机的预防与转化工作。
2、每学期对三类重点人群进行有针对性的排查:①对新生适应学习环境能力的排查;②对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的排查;③对心理压力太大学生的重点排查,学院需要及时把存在心理危机的学生名单交至大学生心理咨询中心。
(三)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月度汇报制度
为掌握全校学生心理健康的动态发展,随时掌握高危个体的心理状况,建立学生心理问题通过辅导员和心理委员排查上报制度,辅导员和心理委员做好以下工作:
1、辅导员和心理委员要随时掌握全班同学的心理状况,对班上学生的心理状况每月向分管老师汇报一次,发现同学有明显的心理异常情况要及时上报,建立心理健康状况班级月报制度。针对摸排出的关注对象,由其辅导员每月填写《xx学院xx班级关注对象心理状况月度情况记录表》上报给学院心理工作联系人,电子版由心理联系人汇总后在下月1号前发至心理健康中心邮箱。
2、一旦发现有学生心理问题且迅速恶化或新发现有严重心理问题的学生,应将该生的情况迅速以电话的形式上报,并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心理辅导办公室报告。
3、对学生中存在的严重的心理危机、发生的心理危机事故及其处理情况,应及时向学院学生心理危机干预领导小组汇报,再由学院领导小组上报到学校心理健康中心备案。
4、建立学生心理危机评估制度。学院在学校大学生心理咨询中心的指导下,对存在心理危机的学生进行及时的心理危机风险评估。不确定或评估困难的,可邀请心理危机专家进行评估。
(四)建立健全心理档案动态更新机制
1、辅导员对学生心理保持常态化摸排关注,若发现新的关注对象需及时填报附件,上报学院,同时学院报送给心理健康中心及时更新。如正在关注的学生心理行为表现稳定转好,可由辅导员视情况填写《暂停学生xx(姓名)心理月报申请表》上报学院,经学院同意后,将电子版申请表报送给心理健康中心,纸质版由学院盖章留存。辅导员在摸排中发现有新近被诊断出精神疾病、心理行为表现异常或是存在自残、自杀、伤人风险等情况的学生,应第一时间报告给学院和心理健康中心。
2、对心理问题学生认真负责,及时与学生沟通并掌握学生动态,需及时整理、完善记录;对于极少数有较重心理疾病的学生,能及时识别和转入有关心理治疗部门,不延误其心理康复。
(五)档案的管理制度
1、每年对所有新生进行心理健康普查,并建立心理健康档案。
2、心理健康档案应包括学生的基本情况、家庭情况、学习经历、自我评价、心理测量结果及分析等;日常的咨询情况,要及时补充到档案中。
3、尊重来访者,严守秘密,在来访者同意的前提下填写《心理咨询记录》,并由专人保管。
4、心理档案要统一保管在指定的档案柜中,由专职人员负责保管。如需调阅,需登记并写明原因,用后及时归还,不得私自带出中心。
5、档案只能作为辅导人员开展辅导服务的依据,要实行专人管理,不得对外公开,确保其保密性。
6、特殊情况若确需对外提供或带出时,必须经负责人同意,并隐去全部可辨认的来访者信息。如有损坏或丢失,借出人要负全部责任对心理问题学生认真负责,及时与学生沟通并掌握学生动态,需及时整理、完善记录。
三、其他要求
(一)全体教师要时刻保持学习的态度,努力提高心理健康教育意识、知识和能力,提高学生心理健康工作水平。
(二)面向全体学生,定期开展预防性和发展性的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和增强学生的心理健康意识和生存意识,帮助学生了解自身面临的发展任务与挑战,努力认识自我、悦纳自我、调控自我、培养他们乐于学习、善于学习,乐于交往、善于合作,热爱生命、热爱生活的态度和品质;提高承受挫折和适应环境的能力;以积极的态度关注和参与社会的发展,逐步形成自己的生活目标养成健全的人格。
(三)其它未尽说明事宜均以蚌埠工商学院管理规定为准。
人文与艺术学院
202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