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与艺术学院 艺术设计系毕业论文(设计)免写申请说明

发布时间:2025-10-30浏览次数:104

毕业论文(设计)是艺术设计专业人才培养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学生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集中展示。为提高艺术设计系学生的专业应用能力,根据蚌埠工商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第九条,基于择优原则,由学生进行自主申请,在满足基本条件的基础上根据评分细则筛选艺术设计系免毕设名单。

一、基本条件(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与所学专业相关学术论文(3000字以上)。

(2)AB类学科竞赛省级等级奖的第一作者(学科竞赛种类须与学生所学专业相关)。

(3)在校期间获得市级以上奖励的科技成果、发明创造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等。

满足以上基本条件后,具体评分细则如下:

二、评分细则

(1)竞赛类

依据安徽省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A、B类项目列表和学校关于C类赛事的认定。参与设计专业相关赛事(“互联网+”和“挑战杯”等部分赛事同属认定范畴)获得等级奖加分如下,其中第一作者、第二作者、第三作者的计分比例为100%,40%,10%,其余排名作者不计分,同一年度同一竞赛选取最高成绩,不重复计分。

表1.艺术设计系学科竞赛计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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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大创类

已结项或有优秀阶段性成果的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计8分,其中项目主持人、第一参与人的计分比例为100%,40%,其余排名者不计分;已结项或有优秀阶段性成果的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计6分,其中项目主持人、第一参与人的计分比例为100%,40%,其余排名者不计分。大创项目计分只计一次,不可因多个项目重复计分。

(3)论文类

在学校认可的数据库期刊公开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字数在3000以上,计5分,其中第一作者(或独撰)、第二作者的计分比例为100%,40%,其余排名作者不计分,论文计分只计一次,不可因论文篇数进行叠加。

(4)专利类

在学校登记进行的专利申请,已授权并在专利有效期内,发明专利计25分,实用新型专利计10分,外观专利计4分,其中第一发明人、第二发明人、第三发明人的计分比例为100%,40%,20%,其余排名发明人不计分,专利计分只计一次,不可因专利数量进行叠加。

请根据以上基本条件及计分要求填写附件1,并在免毕设验证当日带上支撑材料(如获奖证书纸质原件/电子版原件)及附件1纸质版进行验证,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注:每个专业最高的免写率不超过20%,同分情况下,综合考虑成果与专业的相关性,每年实施的具体免写规则根据最高免写率对以上基本条件进行适当的动态调整。本标准未尽细之处详询各专业负责人。


人文与艺术学院艺术设计系

2025年10月